陪了夫人又折兵
下午“军民联谊杯”,新闻中心成功闯进前八强。
一到七名都不是我们。鉴于一共只有八支队,我们也算弄了个第一的头衔,尽管是倒数。
海军队一选手,明早起来,脚踝肯定肿得像猪头,因为,
我的大脚趾好像都踢骨折了。。。除非丫那是条假腿。
下午“军民联谊杯”,新闻中心成功闯进前八强。
一到七名都不是我们。鉴于一共只有八支队,我们也算弄了个第一的头衔,尽管是倒数。
海军队一选手,明早起来,脚踝肯定肿得像猪头,因为,
我的大脚趾好像都踢骨折了。。。除非丫那是条假腿。
昨晚心血来潮,重温了两部香港黑帮片,《古惑仔2 猛龙过江》和《古惑仔3 只手遮天》。不愧为一个时代的代表作品,即使今天看来,依旧有滋有味。
我在想,如果再过十几年,自己还会有兴趣看今天的电影吗?只怕到时连今天电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。
我对古惑仔的印象,只有郑伊健扮演的南哥和陈小春扮演的山鸡。昨晚看过之后,才记住了黎姿,演郑伊健马子的小结巴。
无巧不成书。中午吃饭的时候,居然看到黎姿宣布退出娱乐圈的新闻。而在古惑仔第三部里,黎姿也被东星的乌鸦枪杀,完成使命,告别了混混生涯。
冥冥之中,是不是有什么联系咧?如果我昨晚不看古惑仔,黎姿是不是就不会退出娱乐圈了咧?
一个月前,某男参加某证书考试。
考试时间4小时05分钟,70分及格。
某男考了3个小时,神抖抖地出了考场。
结果,成绩是 69!
电脑阅卷,不存在人为误差。
戆特!
昨天,某男二进宫,再考。
41分钟后即交卷离场。
考官提醒:题目都答完了?
某男说:嗯。
考官一看成绩,呆掉。
成绩是 98!
考官说:如果我们的培训讲师临时有事,你能来替班么?
再戆特!
某男是我姐夫。我戆特
开心网很久没上了。今天一看系统消息,乖乖隆地动:
你被向雅琴倒插门给芙蓉大姐,身价大跌50%,降了5490。
好不容易过了一万,噌一下就基本回到起点了。
自作孽,不可活啊!我说向老师,亏钱了吧!哈哈
我在石门二路上贴着右侧,从北往南骑。一妇女从南往北,顺着反道骑,差点和我撞一起。
我刹车停在原地。她也从车下跳了下来,大概40岁出头,浓妆艳抹,一副市侩气,看着就让人讨厌恶心。
我不等她开口,立马说道:怎么反着骑啦,阿婆!
我特意把阿婆两个字叫得特别突出。妇女好像突然被我叫傻了,本来想说什么的,嘴巴张了两下停在那里,硬生生地就把话卡在了喉咙里。
我窃喜,阴谋得逞,没等她反应过来,又说了声“当心点啊,阿婆”,就开着我的小电驴,屁颠儿屁颠儿地走了。YEAH~~~
一个是结尾,遭受“凌迟”的华莱士,在被斩首前,用尽全身力气,喊出了一句不是敌人渴望听到的Mercy,而是他所信仰的Freedom,荡气回肠,令人动容。
相比之下,决战长腿爱德华一战,却似惊涛拍岸、石破天惊。为了对付所向披靡的苏格兰铁骑兵,华莱士设计出秘密武器——超长矛。在敌人排山倒海般冲过来的时候,华莱士高喊”Hold, hold, hold”,直到战马几乎冲到眼前,才从地上捡起超长矛,将敌人掀翻下马。
想起华莱士的Hold,是因为麦凯恩如今在美国大选中的处境。第三场总统辩论赛昨天刚刚结束,可怜的老象麦凯恩节节败退,现在和奥巴马的支持率差距,已经拉大到了39% 对53%。媒体难得的一致:不出意外,奥巴马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。
但请注意,奥巴马当总统的前提是:不出意外。真会如此吗,我是说不出意外?昨天的辩论中,麦凯恩的几次出招,无一能击中要害,不过是把之前的老生常谈拿来再说一遍。麦凯恩真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吗?能指望他创造这种“意外”吗?
我看有可能,至少是希望能有可能。麦凯恩现在就像华莱士,面对咄咄逼人的奥巴马,一直在Hold,等待最佳时机抛出杀手锏。我甚至有种感觉,麦凯恩已经抓住了奥巴马的某个小辫子。但若撑一时之快,忙不迭地揪出这个小辫子,就会留给奥巴马足够的时间来应对和调整。麦凯恩现在是underdog,几乎没有胜算,他必须一击即中,否则就会输得很惨。所以,他可能会选择在11月4号投票的前几天,亮出这个阴招,那时候,真真假假,留给奥巴马辩解澄清的时间也就所剩无几了。至于能否实现乾坤大挪移,那就看他的造化了。
2004年,克里正是败在了布什的这个阴招之下!大选前,布什集中砸广告,但却不为树立自己的光辉形象,而是丑化克里,说他在战争、医疗、教育等问题上要么先支持后反对,要么先反对后支持,经常摇摆不定,立场不明,这样的人怎么能领导美国!真是这样么?我看未必。或者个别问题上真是这样,也总有个前因后果,布什这样一棒子打死,定性为“立场不坚定”显然是下三滥的手段。可是,大选近在眼前,留给克里辩解的时间实在少之又少,最终惜败。而就在一个月前,布什还是所有人眼中的倒霉鬼,连任无望。
世事无常。我期待着,麦凯恩两周之内的撩阴手!奥巴马的屁股,不会干净到连屎渣都没有!
加油,麦凯恩!Let’s wait and see!
离家不远的露天菜场有个卖活鸭的,白鸭、花鸭各一筐,每天都能卖掉大概20只。
那天路过,看到三只鸭子并排蹲在地上。肥肥的身子,脖子弯了个没开口的U型,搁在身上,乍一看,像是头直接长在了身上,没有脖子。鸭子的毛很鲜亮,在太阳光下,鸭子偶尔晃两下的时候,甚至能看到闪光。
看着这些鸭子,想起最近看过的一篇文章。说鸭子从一出生开始,就喂加了激素的饲料,为的是给它们催肥,好早日长成拿到市场上去卖。有的嫌激素饲料催肥太慢,就直接灌肠,或者拿针管往鸭子身上打。结果就是三两个月,鸭子就长得其肥无比,加上整天都挤在狭小的空间,压根没有活动,所以骨头变得特别脆,据说有的鸭子,你在后面踢它都不动,被迫走两步的,立马就骨折。
我走到鸭子边上的时候,想证明一下这种说法,就抬脚在鸭头前面晃了两记,没想到,人家除了长长的鸭嘴稍微让了一下,身子连动都没动。因为肥嘟嘟的身子蹲在地上,根本就看不到鸭脚。我又用脚拨弄了两下,还是老样子,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。我就想,别说这鸭子腿给累折了,可能这鸭脖子,都没抬起来的劲儿。
卖鸭的忙着招呼生意,不断地夸自己的老鸭“毛亮、油多”,围着的几个老阿姨也像行家似的挑挑拣拣,要这只不要那只。
无知啊,这哪是美味啊!整个就一毒瘤!
花五六十块买回家炖汤,还不如直接买点激素,加半包鸡精直接喝!效果绝对不打折!
30分钟的成片,去掉广告、片头和尾巴上的MTV,大概只有20分钟左右。
只要按照删短过的文稿,整段整段的切开、斩短,工作就算完成了。
据说这项“浩大的工程”,需要四个编辑来干。
传说中的某编播部。
——以上消息未经证实
阳光灿烂猪八戒,嘎好的天气,太适合踢球了。
超级享受哦,复旦草皮球场,真草皮哦!以前踢平整的人工草皮,乍到这种真草皮上,还有点不适应。
上次踢球还是两年内前,踢了五分钟,然后在场边大喘气休息。今天,打灯笼照旧!
不过感觉好很多,不像上次那么累。要不是人太多轮不着上场,应该还能再踢个十来分钟。
体力没指望恢复,球感丢得也差不多了,踢起来挺别扭。这才体会到古人说的“拳不离手,曲不离口”、“业精于勤,荒于嬉”。
最后崇拜一下我们的王鹏老师,40好几了,踢球的劲头跟20出头的小伙子一样,体力、技术都是一流。厉害!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interesting. Reading the first paragraph, I have no idea what this English language guru wants to say by talking about something that everybody already knows. But I find it interesting going down the page. Read for yourself.
Letters represent sounds. Words are built from letters. A group of words makes a phrase. Add a subject and verb, and you have a clause. If that clause expresses a complete thought, we call it a sentence. But if that clause expresses an incomplete thought, it is called subordinate or dependent, and we have to attach it to a main clause, or it will not be considered Standard English. One complete sentence, or even a fragment or a word, can serve as a paragraph. More often, though, several sentences join together in a paragraph to develop a thesis or idea. And several paragraphs, sometimes many, are required to write an essay, report or chapter for a book. What an amazing process! Read more…
今天中午进了电梯,按下四楼按钮,电梯门在身后关起来。我对着镜子臭美,左照一下,右照一下。然后电梯门开,我就转身走了出去。
然后就看见了大堂刷卡机和站岗的俩儿门卫。
原来,电梯发神经,在一楼关了又开,压根儿没往四楼上走。
我再转身回电梯,就看着那数字从1跳到2,从2跳到3,最后停在了4上。
NND,活见鬼!下面转贴在电梯里千万不能做的十件事,大家引以为戒!
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这一阵借了不少书和碟片,要不记录一下,以后就该忘记了。
报账完毕,下面来追帐。那本《姐姐的守护者》,上次借给安妮看,前几天她还给了我。昨天到书橱里一看,没这本书。然后隐约想起来,那天安妮还给我之后,我又借给了另外那谁谁,可记不清了。是张大宝么?
愁死我了,这么多碟片,到底啥时才能看完啊?
昨晚去上海书城,对面有家振鼎鸡,一、两年没来这儿吃了,咽了下口水赶紧往里走。点了四分之一只鸡,27块;外加一碗葱油拌面,4块6,里面除了面只有几根葱,别的啥也没有。涨价涨得厉害。真是“贵就一个字,我只吃一次”。
饭菜上桌,恨不得直接下牙啃。可吃着吃着,觉出这味儿好像变了。盘子里的鸡看着细皮嫩肉,吃起来却像在水里涨过,松松垮垮;葱油拌面也不地道,细嚼两下还有点苦。总之和十年前大不一样了。是我这嘴越吃越尖?还是振鼎鸡江河日下,以次充好?我琢磨着,两个原因肯定都有。
十年前,刚从大学毕业。5、6、7三个月,月工资600块。8月开始正式工作,月工资涨到1200。当时在离万体馆不远的小闸镇,租了个房间,10平米,一张床、一张桌子、一把凳子、还有一盏日光灯。就这,也要300块一个月。离开学校之后,发现什么都得自己掏钱,那数量级和在学校完全不是一个档次。再加上同学隔三岔五碰个头喝个酒,觉得这钱真不够用,恨不能一分钱掰成两半用。就连路边一块钱一串的里脊肉,都要心理斗争好久,最后一咬牙,以“不卫生”的理由舒服自己走开。很多人肯定没有过这种经历,所谓饱汉不知饿汉饥,的确如此。
10月底,老板把工资加到了1800,我还是辞职了,因为不喜欢这份工作。想想当时穷那鸟样,还假充热血青年,没找好下家就义无返顾地炒老板鱿鱼,真有点“壮士一去兮不复返”的大义凛然。接下来的一个月,在上外翻译公司兼职,收入惨不忍睹。好在之前省吃俭用,再艰难,也没向家里和朋友伸过手。就这么晃荡了一个月,来了一个机会。以前实习时认识的一个人,和一个以色列人谈生意,托我帮忙做翻译。从那以后,我就成了这以色列犹太人的小跟班,结束了兼职翻译的生涯。那时的工资,是3000块,不过就这么光秃秃的3000块,其他什么都没有,一切自理。当时公司只有三个人,这个犹太老头,和他合伙做生意的台湾老头,还有我。
有天中午,我正要出去吃午饭,台湾老头叫我说,嗳,小王,一起出去吃吧,我请客。我说好呀,但不能您老请啊。他说,没事,没事。我们就一起出去吃午饭了。在公司大楼对面,有一家振鼎鸡。平时吃午饭时天天路过,到前面的小巷子里吃碗4块5的拉面,有时一狠心加个荷包蛋,多付一块钱。路过振鼎鸡的时候,都不自觉地扭头看看,瞅着玻璃后面的师傅啪啪啪地斩鸡,心想“下次来吃吧”,然后使劲嗅两下鼻子,过过干瘾。
台湾老头问我吃什么,我说随便。他说那就振鼎鸡吧。我说行。表面上若无其事装得自己好像见过多大世面,吃过什么山珍海味似的,其实心里那个激动啊,口水都不知咽了几吨。两人一人要了碗葱油拌面,另外叫了半只鸡。我说,半只够吗?台湾老头说,你能有多大肚子啊,半只足够咱们俩吃了。我一想,人家说请客,总不能人家说够了我还要点吧。得,半只就半只吧,吃不饱反正还有一碗面呢。
鸡和面上来了,那顿饭吃得我那个憋屈啊!我太想三下五除二赶紧下肚了,想想鲁智深大块吃肉、大口喝酒,那才叫爽。可当着台湾老头的面,总不能好像自己八辈子没吃上饭似的,再说了,咱大小也算个白领了,不能太塌台。就这么慢慢悠悠吃着,到最后,还剩了两块。台湾老头说,小王,你吃了它。我说,哎哟,不行了,吃饱了。他说,你小伙子,多吃点无所谓。于是我装出勉为其难的样子,把最后两块吃了。妈的,老子其实才半饱!就这么半只鸡,还给你吃了一半,老子才刚刚塞好牙缝!
盘子清干净了,结帐。台湾老头说,我来吧。我客气了下,说,这哪行啊,在鬼佬那儿,都你罩着我呢,该我请你才对!台湾老头说,哪里哪里,还是我来吧。可这鸟人嘴上说他来他来,坐那儿的却动都不动,压根儿就没掏钱包的意思。眼瞅着服务员过来,我嘴上跟他客气着“我来我来”,赶紧就把皮夹子掏了出来。我把钱递给服务员的时候,这鸟人居然还在说,哎呀,小王,不要你付啦,我来就行了嘛!
我操他大爷的!那一刻,才知道了什么叫台巴子!DUE你老母!
又是一年诺奖到。想起一本书《我的名字叫红》。作者是2006年的文学奖得主,土耳其作家奥罕·帕默克。大概两年前买的这本书,结果楞是没看下去。虽说这书在作者得奖后一版再版,但人家显然不是当畅销小说来写的。再说了,畅销小说也不可能获得诺贝尔奖,比如J·K·罗琳和她的《哈利波特》。人家诺贝尔奖注重的是思想深度和社会意义。而我偏偏就看不来这种书。
当然,翻译痕迹太重也是读不下去的原因之一。那段时间买过不少“硬炒”起来的书,比如《偷书贼》,《在路上》等等,结果发现都是一样的问题。书商找个噱头,书店、网站狂吹乱炫耀一通,骗你掏钱,结果买回来只能搁书橱摆着。现在总结出一个规律,买书绝不能买那种自吹自擂多么畅销,或者这个销售排行榜第一、那个排行榜第二之类的。真正的好书,或者说对我而言好看的书,一定是要别人看过真心推荐的书,可以去豆瓣,或者报纸杂志上推荐书目的文章,再或者就是个人博客上推荐的书。
《我的名字叫红》因为看不来,所以没有发言权,不过书的写法倒蛮有意思。就是每一章都从一个不同人物的视角来写。所以每一章里的“我”其实都代表着不同人物。第一章里留下的悬念或者遗漏的内容,可能在第二章由另一人讲述同一个故事的过程中予以揭开和补充。有个不怎么有名但非常好看的美国电影《刺杀据点》,用的就是这种手法。美国总统(后来揭示是替身)在埃及演讲时被杀。电影分成几个部分,依次呈现。联邦特工追踪调查是一条线、恐怖分子制造爆炸是一条线、总统安保是一条线、还有制造爆炸者遭人威胁的前前后后又是一条线。但每条线,最后都在爆炸发生的那一刻结束,集中表现为不同人物的视角看到的爆炸现场:特工、游客、保镖、安放炸弹的人。这也算一种表现手法的创新,看来觉得很新鲜。
上个月买了本《姐姐的守护者》,一本美国的畅销书,有关“干细胞”移植问题,这在美国也是争议很大的议题。这本书也用了同样的写法。每一章以不同的“我”来讲述这个家庭中的矛盾和冲突:妹妹、姐姐、妈妈、爸爸、哥哥、律师。姐姐从小患有白血病,父母通过基因筛选,为她生了个妹妹。这个妹妹从一出生,就成为姐姐的“制药机器”,从脐带血到血液,从血液到骨髓,直到最后再要捐出一个肾。当然这还不是问题的焦点。这个家的一切都围绕着姐姐转,其他人似乎都成了这个家的附属品。于是妹妹不干了,起诉到法庭,要求拥有自己身体的支配权。父母不是没良心的人,心疼这个妹妹,又不能眼睁睁看着姐姐死。法官怎么判,妹妹为什么不愿捐肾,父母在两难之中如何选择,最后的结果又是喜是悲,抑或悲喜交加?好的小说最后肯定会给你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,所以我就不公布答案了,也让这本书给大家留点念想。
有次看电视,听到电视里说“相濡以沫”,我想了想,只知道这个词有点“患难之中不离不弃”的意思,至于成语的本意,却一点印象都没有。翻开《现代汉语词典》,才发现这个词的本意,竟如此美丽。
泉水干涸,鱼靠在一起以唾沫相互湿润(语出《庄子·大宗师》)。后用“相濡以沫”比喻同处困境,相互救助。
昨晚又翻了翻《汉语词典》,一阵心慌,很多成语,就像第一次见到。这么多年用下来,一直这么一知半解。比如“一成不变”,这里的“一成”不是百分之十的意思,而是“一旦确定为成规”的意思;还有“按图索骥”,隐约知道是顺藤摸瓜,却不记得“骥”指好马,而这图,不是地图,而是画好的图像;至于“独占鳌头”,嘿嘿,更是两眼一抹黑。这典故也有意思的很。鳌是海里一种类似龟的动物,古代皇宫的台阶上就刻着鳌头的图案,只有状元及第才能踏上去。
按理说,小学或者中学的语文课上,除非老师极其浆糊,否则不可能不提到这些成语的本意。不解的是,为何我竟一点印象都没有,真是雁过无声,船过无痕。
PS:刚刚写博的时候,拿这几个成语问了身边的同事。OH YEAH,张大宝和顾长腿也不知道,王意靜妹妹有一个不知道,就连我们中文功底深得连底儿都没了的周领导,也有一个不知道。心里这才算平衡了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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